出租房屋请到派出所备案

2024-05-13 22:25:35

市民张先生:
    我在市区挺进路一小区有一套闲置住房。出租2008年4月,房屋我把房子出租给一外地房客。派出商量好租房价格后,所备我们简单地填写了一份自制的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我说要查看对方身份证,房屋对方却说没带,派出推托下次带来,所备当时我也信以为真,出租就没有到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房屋
    不料,派出有段时间我发现,所备出租屋不时有陌生男子出入。出租我越想越不对劲儿,房屋害怕房子成为“黑窝点”,派出就打电话给房客要求退租。结果,房客不仅没答应,而且还要求我退回全部押金,并拒绝缴纳一个多月的房租和水电费。
    为避免日后有麻烦事,我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如果当初多个心眼,到派出所登记备案,也就不会惹出这么多事来。

记者调查:
    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房主出租房屋后,应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手续,签订治安责任书。记者调查发现,雅安市民出租房屋主动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很少,安全保护意识淡薄,从而暗藏不少安全隐患。
    11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几家房屋中介公司,当记者询问租房是否需要去派出所备案时,工作人员普遍回答说,租房登记时只要拿身份证就行,不用去派出所备案。部分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甚至不知道这条规定。
    记者又来到市区一些居民小区走访,对一些居民小区的出租房房东进行了随机采访。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并不知道房屋租赁需要到派出所登记。部分人虽然知道,但却觉得备案没有必要。“我们出租房屋时,一般都和租房的人签合同,提前预付房租,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到派出所备案很麻烦,不愿意去。”市区武安街一居民小区的房东还认为,出租房屋也是个人民事行为,有关部门应无权干涉。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部分房东出租房屋,最关心租金和租期问题,而对承租人的身份则有些漠不关心。同房东的态度一样,一些房屋中介也是“只要交钱,没有身份证也无妨”。一些房屋中介更是“只认钱不认人”,只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中介费,不管你有没有身份证,都可以帮你介绍承租房屋。
登记备案 避免受骗

    据悉,按照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房主房屋出租后,房主要初步审核租房者的身份证是否属实等,同时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辖区派出所或警务室签订一个安全保证书。但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我市出租房登记备案的情况不尽如人意。
    “近年来,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时有发生。”据雨城区公安分局河北派出所一民警介绍,个别房东并不知道自己的房子被他人租去做什么,他们只关心承租人是不是按时交房租。不少房东在与承租人签协议前,并未调查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在这种背景下,许多出租房就产生了很多问题。有居民反映,许多闲置房租给从事不正当行业的人员,这些人生活没有规律,经常深更半夜才回来,乒乒乓乓的声音常搅得四邻不得安宁。还有的人醉酒后耍酒疯,半夜大声吼叫,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另外,不少出租房也成了藏污纳垢的地方,有的犯罪分子藏身于出租房屋,有的传销团伙聚集在出租房里,还有些出租房有火灾隐患,这些都是不安定的因素。
    “出租房分散、隐蔽、单门独户,居民白天不在家、找人难等特点以及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也使得公安机关入户登记也非常困难,加之有些出租房的房主不愿意让邻居或单位知道自己出租住房,常常无意识地掩盖了实情。”对此,该民警提醒,租房时,出租人要看承租人的身份证件,而承租人要看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等,以免上当受骗,并要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备案。这样不仅能辨别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也可防止日后纠纷以及出租房出现“藏污纳垢”的情况。
    据悉,办理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手续、暂住登记手续及申领暂住证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安机关对于公民申报的房屋及个人信息内容均予以保密,不对外发布。同时,为保护出租房房东和外来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公安机关将对出租房屋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记者 石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