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口角故意杀人 一未成年人被判14年

2024-05-09 11:48:57

  雅安日报讯日前,因口意杀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进行宣判,角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四年。人未人被王某当庭表示认罪、成年悔罪,判年服从法院判决,因口意杀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角故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人未人被2013年11月17日下午,成年被告人王某约受害人周某去掷骰子赌博时,判年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因口意杀进而发生抓扯,角故王某从地上捡起一根钢管击打周某,人未人被周某被打后声称要向王某的成年父亲告发,王某顿起杀人灭口之念,判年用钢管、砖头连续击打周某头部至周某不动,后又在现场点火焚烧,欲制造被害人被意外烧死的假象。经鉴定,周某的死因系烧死。2013年11月28日,王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这起案件的判决,是合议庭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各方情况后作出的。”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这起案件中的被告人王某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为使案件的处理既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也能让被害人亲属和社会所接受,在开庭前法官与被害人的亲属耐心细致地进行交流,释明法律,告知权利,听取其对案件的意见和看法,同时还多次到被告人居住地进行走访调查,了解被告人王某的成长经历、平时的行为表现和家庭教育等情况,并听取乡村干部的意见,了解案件在当地的影响,对本案宣判后在当地可能引发的影响进行评估。此外,法官走访市关工委,向市关工委通报了案件的有关情况,听取了市关工委的意见和建议。

  最终,通过一系列为民、务实的工作,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被告人王某予以从轻判处。

  梅雪记者 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