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护民 政法部门在行动

2024-05-13 10:25:58

民警查获的打假假冒名牌手机

 

  每年“3·15”,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都是护民永恒的主题。近段时间,政法全市政法部门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部门全面开展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动打击力度,破获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打假审判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人员,护民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政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部门生命和财产安全。

  判决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刑

  “被告人赵某因犯生产、行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打假被荥经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护民”11日,政法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部门在打击制假、行动售假的犯罪行为中,全市法院依法判决多个案件的犯罪人员,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赵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经荥经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初,赵某在荥经县三合乡收购竹笋后,用工业硫磺熏制加工鲜笋。2012年5月7日,荥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荥经县公安局对赵某用硫磺加工的3540公斤竹笋进行了查封,经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检验,赵某用硫磺加工的鲜笋内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数值最高达每公斤4.33克,远远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1中规定的最大允许值每公斤0.2克。经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赵某加工鲜笋所用硫磺系非食用的工业硫磺。2012年8月21日,赵某接荥经县公安局电话后,主动到荥经县公安局供述自己加工硫磺笋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在生产食品过程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并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赵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行为属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对被告人赵某依法作出了有期徒刑的判决。

  破案

  销售假冒名牌手机被刑拘

  7日,雨城区公安分局民警展开收网行动,一举破获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捣毁售假窝点 1个,打响了全市“打假”专项行动第一枪。

  在行动中,民警发现有人以市区城后路一出租屋为据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名牌手机的案件线索。随后民警经过10余天侦查摸排,在3月7日上午将正在进行销售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当场查获假冒“苹果4S”、“三星”、“HTC”等名牌手机20余部,涉案价值7万余元。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深圳打工期间,结识了销售假冒名牌手机的林某。2013年2月回到雅安后,李某多次从林某处进货到雅安,对市民谎称“港版”手机进行销售。

  据民警介绍,李某销售的这些手机并非他所说的“港版”水货,而是不折不扣的贴上了名牌手机标签的假货,一般李某从深圳林某处以300元至700元不等的价格购回,在雅安以1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从中牟利。此外,民警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贪图小便宜购买这些来路不明的手机,这些手机一方面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另一方面手机中可能内置有大量的吸费软件,在使用中可能吸走消费者的话费、流量,使消费者蒙受损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宣传

  民警开展防假辨假宣传活动

  7日,在名山县,名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会同多警种一道开展防假辨假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识假辨假常识,现场接受群众报案和咨询。在当天的活动中,民警通过群众的举报,掌握了多条假冒伪劣商品等案件线索,目前民警正在根据这些线索进一步调查。

  “名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已经成立了,以后大家有经济类的案件可以直接到经侦大队报案。”在宣传活动上,名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向群众宣传经侦工作职能。据了解, 今年2月26日随着名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成立,全市各县区公安局全部恢复成立建制经侦大队,为经侦工作持续发展增强了后劲。

  在当天的宣传活动中,民警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广泛宣传反假知识,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识假辨假能力,同时也引导群众通过有效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周昆